异界领主收容指南 作者:佚名
第16章 七日麦
在被阳光照射著的花园上,一只毛髮雪白的小白兔此刻正蹦蹦跳跳的在柔软的土地上玩耍。
然而,本来种满了花草,绿意盎然的土地,此刻的却除了泥土外却空无一物,某种生物如同蝗虫过境一般將一切都啃食殆尽。而只要仔细观察,必然能发现看上去无辜的兔子嘴唇上还沾著的草料,以及花花草草是隨著兔子的行动路途而慢慢消失的。
食用著各式各样的的草料与花朵,仿佛永远也无法填饱肚子的,很饿很饿的兔子持续不间断的寻找著能啃食的植物,丝毫没有注意到一张大网此刻已经笼罩在他的上方。
“咻。”
伴隨著罗伦全力的挥舞,从不知道哪里借来的那用来捉鱼的网兜狠狠的拍了下来。
然而,伴隨著烟尘散去,网兜里只剩下几根掉下来的兔毛。而猎物本身早已不知所踪
“呼,跑的真快啊。”
虽然没有抓住,但罗伦並没有懊恼,只是用手擦了擦汗,满意的抬起了头。
那只刚刚还在贪婪的吞噬著草料的兔子此刻已然躺倒在了石墙前。
明明移动已经导致了空气爆开,但撞到墙壁导致的爆音直到几秒后才响了起来。
“移动速度已经到了超音速的水平了吗,有几马赫了吧。”
吹了口口哨,罗伦把网兜丟到一边,俯身前去捡起了已经死去的兔子。
泽塔(zeta)级收容体,很饿很饿的兔子。形象上和正常的白兔没有任何区別,按照收容管理体系面板的描述,他估摸著肉质应该也是標准的兔肉味道。不过再怎么样,这也不是货真价实的动物兔子,而是被称为收容体的奇妙存在。也许物理上没有区別,但心理上总会膈应的。
“您要吃兔肉吗?”
看到罗伦提著死去的兔头,贝尔歪了下头,好奇的看著像是辛苦了一天后打猎归来的罗伦。
“这可不是普通的兔子啊,是能以超音速移动的兔子啊。”
“但也是兔子啊。”
不知道该怎么反驳的罗伦嘆了口气。
“算了吧,这只收容体很快就会在收容空间內復活,吃的东西结果再度復活总是感觉怪怪的。”
“那么您是准备用一块不断復活的兔子肉来解决起始之地的食物问题吗?”
“其实也不是不行。”
罗伦认真的考虑了下这个主意之后將兔子的尸体放在了泥土上。
“不过,其实我考虑的是这个。”
死去的兔子身上的鲜血一滴滴的流下,落在了刚刚被啃食殆尽了草料后,余留下来的泥土之上。本来乾涩的泥土在被鲜血润湿后出现了奇妙的反应,整块的土壤逐渐变得湿润,鬆软,顏色也变为了鲜红之色。
將死去的兔子丟到了旁边的盒子里,等待著血完全流出的同时,罗伦用手握住了和血混合起来的泥土。
和普通的泥土不一样,他能感觉到在自己手中的血土此刻正在蠕动,就如同有自己的生命一样。
“和之前一样呢。”
虽然收容管理面板上並没有直白的写出混合了收容体的血液后的泥土会如何,但有了数据支持的罗伦在將收容体拿到手后就开始进行了实验,面板上並没有仔细描绘具体的数据,所以他在维摩那斯庄园时就对自己疑惑的点进行了手把手的实验。
而吞噬了大量的植物的收容体死亡后流出的血液,便是能最有效解决罗伦遇见的难题的办法。
“这里不適合种植的原因並不是没有水源,而是泥土的原因。而血土…就叫这个名字吧,便是一种超越了现实世界所有的泥土的,能极大的增幅农作物亩產量的优质泥土。”
等血液完全流空的兔子被取出后,握著一盒子血液的罗伦走向了花园的另一头的仓库,而在仓库內部,已经装满了泥土的数个陶製花盆正规规矩矩的摆在罗伦的眼前。
將鲜血倒入土中,血与泥土迅速的融合,凝实,隨后如同鬆软的麵包一样膨胀开来。按照之前实验的量,一盒子血液正好將一罐子泥土完全的转化成血土。
“呜,先把已经有的那两块农田都换成血土吧,按照这个量,大概要杀十只兔子吧。”
等待著收容体復活的罗伦也没就这么閒著。
在自己考察起始之地的同时,下人也將罗伦从帝都带来的大批物资分门別类的存放好了。
其中的一种物资便是各式各样的种子。
这个世界不仅有著独特的艺术环境,食物量更是丰富多彩。前世经常能在他的饭桌上看到的的蔬菜水果,如番茄,土豆,胡萝卜应有尽有,独属於这个世界的蔬菜植物也有很多,很多都是他没见过的植物,更別提这个世界专属的,在炼金师手上专门用於炼製药剂的植株了。
此刻,各式各样量相当丰富的种子摆在罗伦的眼前,而有了收容体的帮助,他只需要在意选择。
“目前要做的,首先是积攒足够的粮食,在有了足够的量之后,再去扩充种类,居然如此……”
找了找后,罗伦掏出了一个装满了种子盒子。
相比较其他如同豆子大小的种子,在这个盒子里装载著的种子每一颗都是有著番茄大小的淡黄色圆球,种子的表皮凹凸不平,若是不仔细看,恐怕只会以为这是从乾旱的沙漠里捡来的某颗石头。
然而,这其实是这个世界独有的,名为“七日麦”的作物的种子。
七日麦是一种相当著名的农產品,在歷史上出现的各种象徵著灾难的纪元,比如说人类还在为了开疆扩土而招兵买马的拓荒纪元,为了爭夺领主互相廝杀的战乱纪元,被恐惧统治的黑暗纪元……总之,每当时代陷入了兵荒马乱,对食物的需求与农民遭受的威胁极度增加之时,七日麦都会作为必要的农產粮食而闪亮登场。
而之所以这样,便是因为七日麦那人如其名夸张的成长速度。虽然一次的產出量並没有多么夸张,但七日麦的成长从种植到成熟收割,前前后后只需要一周,耕种完后便可以马上再种。
不仅如此,该作物抗旱又抗寒,只要土地质量不会差的夸张,就能持续不间断的保证高速的亩產。在產量足够的情况下又有著长的夸张的保质期。可以说,作为粮食,七日麦几乎没有缺陷。
如果硬要鸡蛋里挑骨头的话,可能七日麦唯一的缺点就是很不好吃了。不过,如果连肚子都填不饱,那么味道又有谁会在意呢
“一块农田全部种植七日麦,另一块可以种一些应季的时蔬,仓库什么的也该建起来了……囤积了足够的七日麦,就可以改种其他的粮食,或者直接扩大耕地…”
罗伦面对的第一个难题就这么解决了
更新于 2026-02-14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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