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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章 赠神骏初为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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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 2018-08-08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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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宰漫威 作者:度方

    二十六章 赠神骏初为先锋

    王翊圣的功夫是家传的。

    只道是他祖上百八十代之前,便是大秦烜赫一时的军功勋贵,王家。譬如王翦、王贲等,是其祖。

    他一身功夫,多体现在一条长矛上。那矛法施展起来,的的确确,震骇人心。正是那战场杀敌的杀戮之技,简洁、明快,如一条乌龙腾空,杀气腾腾。

    王翊圣把这套矛法,及与矛法相合的练法,都已练到了巅峰境界,一身气血强横,神力广大,矛法返璞归真。就算是他老祖王翦复生,也不定是他的对手。

    不过在赵昱这里,却吃了亏。

    赵昱擅拳脚功夫,对兵器的用法,实不及王翊圣。初论武时,还被王翊圣逼得手忙脚乱。

    却很快适应,明悟那兵刃,也只是拳脚的延伸而已。

    如此反压王翊圣,合着那一身浩瀚无双的神力,王翊圣只能甘拜下风。

    王翊圣一身力气,也有数千斤,不差于楚霸王、吕奉先。但在赵昱面前,却不值一提。若非赵昱收摄力道,怕是三拳两脚,就能打散王翊圣的拳架子,任凭宰割。

    这便是一力降十会的奥妙了。

    王翊圣的境界,堪比赵昱开辟穴窍之前。但其体质,却不能与赵昱相提并论。由是即便在同一境界,王翊圣也远不是赵昱的对手。

    须得知晓,赵昱在开辟穴窍之前,就有千钧神力。而王翊圣,大略只一百余钧,差了近十倍。

    放下长矛,王翊圣喘着粗气惊叹:“也不知你是什么怪物,这一身力气,实在耸人听闻。”

    说着还连连摇头,苦笑不止。

    赵昱脸不红气不喘,笑道:“我自幼体质特殊,此非人力所能及也,王大哥不必沮丧。”

    王翊圣哈哈一笑:“你看我像是沮丧的人么?”

    两人相视一笑。

    于是便就唤来一旁早已看的呆滞的随侍,使其拿来酒水茶点,与王翊圣就在这校场旁边,一边喝一边聊。

    王翊圣道:“我自三年前把一身家传的武功练到巅峰,进无可进,自以为这天底下再无对手,没想到遇到了你。赵兄弟,你这功夫,到底是怎么练的?便是那楚霸王,也是天赋异禀,但这神力,绝对远远是及不上你的。”

    王翊圣分外好奇。

    赵昱闻言,忽然心中一动,不由仔细打量王翊圣,瞬即便就有了决定。

    他打算把开辟穴窍的法门,教给王翊圣。

    开辟穴窍的法门,虽然不难,但前置条件却高。这天底下,能把功夫练到开辟穴窍的前置层次的,怕也是凤毛麟角。

    而眼前这位王大哥,恰恰就是这么一位。

    身体练到了巅峰,气血之力有百余钧,已符合开辟穴窍的硬性条件。只看他能否感应穴窍,若能感应到,则就有机会开辟穴窍,若不能,则一切皆休。

    而且王翊圣年轻,还不及三十,正是气血旺盛,非是气血衰败,机会很大。

    于是赵昱便原原本本,把自己摸索的穴窍开辟之法,一一道出。

    王翊圣要阻拦,只道是这等秘法,不可轻传。但赵昱却不在意,只道是此法乃他自己创造,要传给谁,但凭自己意愿而已。

    王翊圣自是感激非常,便是语气,也异常亲热了。

    口里连呼兄弟,要同生共死。

    听完赵昱的穴窍开辟之法,王翊圣尘世良久,叹道:“实乃开天辟地的壮举也!兄弟,老王我敬你一杯!”

    喝罢一杯,王翊圣又道:“如兄弟所言,这开辟穴窍的功夫,我已具备气血条件。只是这穴窍如何感应,可有技巧?”

    作为一个功夫高手,对功夫自有其执着之处。若能更进一步,那是再好不过了。

    赵昱便道:“穴窍开辟之法的两个条件,这感应穴窍乃其一。不知王大哥每每入静的时候,可曾有所感应?”

    王翊圣凝眉细思片刻,不确定道:“我也不知可曾感应与否,似乎有,又似乎没有。我毕竟不知兄弟你口中的穴窍,到底有甚奥秘,与寻常穴位经脉,又有什么区别。”

    赵昱恍然点头,道:“那这样罢。王大哥随我去书房,我把我所感应到的穴窍的为之,作人体图录画出来。虽每人身躯有异,穴窍的位置,各有些细微的差异,但大概不变。”

    王翊圣精神大振,起身对赵昱拜了一拜,赵昱连忙闪开:“王大哥这是做什么?”

    王翊圣正色道:“达者为师,兄弟,你便是吾师也!”

    赵昱一怔,哈哈大笑:“亦师亦友,可否?”

    “善。”

    相视而笑。

    用了午餐,下午赵昱又随王翊圣一道,先后去李庚、李玉清、赵公明处拜访了一番,这才作罢。

    第二日,便就有东宫的太监来寻,只道是太子有请。

    于是到了东宫。

    却原来,只一日功夫,大军出征的各种准备,竟已是做好。

    太子解释:乃为此早做准备久矣。

    赵昱这才释然。

    毕竟大军出征,再有能力,也不可能一日便做好准备。却原来早有准备。

    太子便道:“你是先锋大将,自领骑兵马队。如今河南糜烂,闯贼、献贼等一窝蜂,皆在黄淮一带搅风搅雨。地方军队又无甚作为,只能调动边军作战。”

    赵昱深以为然:“是与鞑子作战的辽东诸镇?”

    太子颔首:“昨日朝会之后,小王便已遣人快马加鞭,传达诏令。然则那边军总也不让小王放心,我意请你亲自走一遭,你意下如何?”

    又补充道:“你在辽东壮举,辽东诸镇兵马皆知之,你若去,他等必不敢胡来。”

    赵昱欣然道:“敢不从命?!”

    太子大笑,于是颁了一道旨意与赵昱,使他暂为代管辽东诸镇兵马,并传令诸镇兵马与山海关集结,以待太子亲临。

    随后又嘱咐道:“你去辽东之后,寻到洪督师,与他道:内阁有一位置,等着他。”

    赵昱心里了然,道:“必不负太子所托。”

    于是太子与了赵昱一百骑兵,乃是太子这些年来打造的班底之一。都是精锐中的精锐,乃是王翊圣练就的精兵。

    果然与辽东的军队不可同日而语。

    各个雄壮,军纪森严,杀气腾腾,非同寻常。

    王翊圣将这一百骑兵交给赵昱的时候,还道:“太子殿下只着为兄训练了五百精骑,不能再多了。这五百精骑,每年有一半时间都会拉出去,杂在各地方军中打击山贼、匪类、流贼,作战经验已经很丰富了。”

    又道:“这一百个兄弟,为兄就交给你了!”

    赵昱自是领了兵马不提。

    随后又有李庚送来一匹战马,合一口兵刃。

    那兵刃,正是铁锥。不过与之前赵昱用以击破鞑子的铁锥不可同日而语。这口铁锥,乃精钢打造,看似模样与之前那口差不离,但重量却多了二百斤。有七百五十斤。

    而那战马,则是一匹黑黝黝没有一根杂毛的神骏。

    只有四蹄有一圈白毛,唤做乌云踏雪。

    这马端端也是异种,前后长一丈,头高八尺,分外的雄壮。

    李庚还笑道:“这匹乌云踏雪,本是太子坐骑。两年前,太子出塞,代天子安抚蒙古诸部,在一处湖边,发现了一群野马。乌云踏雪便是那群野马中的王,当时立在马群,是鹤立鸡群,分外醒目。废了好些功夫,才把它抓住,可性子烈,我等不敢让太子骑策。”

    又道:“你看此马,在东宫已有两载,却仍不曾驯服。除非是饿了,否则等闲不敢接近。”

    就看到几个牵马的马夫,正是鼻青眼肿,畏畏缩缩不敢靠近。

    “这马有一身神力,托负千斤,也能任意奔驰。怕也是天意,正等着赵兄弟来驯服它!”

    赵昱闻言,心中大喜。

    此前在辽东,因无有战马能托起铁锥作战,只得步战。终归是麻烦了些。尤其在万军之中,步战优势太小。

    如今这口铁锥重七百五十斤,加上赵昱体重,定要超过千斤。等闲战马更是托负不起。毕竟赵昱是个武夫,看似身材不臃肿,放在寻常人身上,最多也就二百斤的体重。但练功夫的,肌肉骨骼都远胜常人,密致的很,体重自然大异常人。

    赵昱便有三百多斤的体重。

    合起来,少说一千一百斤。

    若这匹乌云踏雪能如意托负,那真真是一桩好事了。

    于是信步上前,来到那马前五步之外,与乌云踏雪一双眼睛对视。

    那马极有灵性,眼神里,皆是桀骜。

    赵昱一看,不由笑出声来。

    然后浑然不觉这马有多危险,上前一把拉住缰绳,就要翻身上马。那马当然不愿,甩头就挣,赵昱嘿然一笑,一把按住其头,轻轻一掀,轰隆一声,偌大一匹少说有两千斤重的战马便翻然倒地。

    然后蹲下身,一只手把它按住,挣脱不得,一边盯着乌云踏雪的眼睛:“服不服?”

    果然,这野兽毕竟是野兽,马这种畜生虽亲近人,却也是兽。兽畏力,只要足够强,就能压服。

    便在李庚目瞪口呆之中,一把将马扶起来,翻身上去,来回策动片刻,又使人抬来青灰色的铁锥,提在手里,果然能轻易负担。

    于是心满意足。

    一旁王翊圣看的满是羡慕。李庚笑道:“王兄不必羡慕,你却回家,自有惊喜。”

    王翊圣微微一怔,随即正色朝东宫方向拱了拱手:“太子厚爱!”

    他却知道,太子手中的神骏,不止这乌云踏雪一匹,如今既赐下赵昱一匹,他这个统兵副帅自然不会少。

    二十六章 赠神骏初为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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